4000336028 微信QQ同号 804667250

重庆2022年注会经济法高频考点之共同共有

来源:昆明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:2022/4/14 11:24:44

  重庆2022年注会经济法高频考点之共同共有本文小编整理“2022年注会经济法高频考点:共同共有”,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试题,欢迎访问网站。

  情形

  夫妻共有、家庭共有。

  重大修缮

  约定→全体共有人同意

  管理费用

  约定→共同负担

  共有物分割

重庆2022年注会经济法高频考点之共同共有

  原则上禁止分割,共有基础丧失或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分割。

  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,如果该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,其他原共有人享有购买权。

  对外债权债务

  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、承担连带债务。

  【必备知识点】善意取得制度

  需要满足的条件:依法律行为转让所有权(转让合同有效)+转让人无处分权+受让人为善意+以合理的价格转让+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合法占有标的物(所以赃物、遗失物不适用)+物权已经转移

  效果:善意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

  【实战演练】(单选题)甲、乙、丙三兄弟共同继承一幅古董字画,由甲保管。甲擅自将该画以市场价出卖给丁并已交付,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属关系并不知情。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表述中,正确的是()。

  A、丁取得该画的所有权,但须以乙和丙均追认为前提

  B、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,丁均不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

  C、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,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

  D、经乙和丙中一人追认,丁即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

  参考答案:C

领取试听课
每天限量名额,先到先得
温馨提示:为不影响您的学业,来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,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
  • 详情请进入 昆明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关于我们 | 招生信息 | 新闻中心 | 学校动态

版权所有:搜学搜课(www.soxsok.com)